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张王宏||指控数额特别巨大贷款诈骗案获三年半轻判
黄宇:金融犯罪案件有效辩护、广强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2月28日宣判的崔某某合同诈骗案,上诉期限将届满前,张王宏律师在会见后,代委托人提交了上诉状。这起指控金额180多万元的案件,被一审法院认定犯罪金额为57万多元,轻判3年半。
这是一起车贷行业涉融资租赁、P2P的中介方被控诈骗案,罪名曾几经更改,最终在2019年初以合同诈骗罪诉至法院。
张王宏律师为委托人作无罪辩护。张律师认为,案件存在将商事关系中的合同相对性错误用于刑事案的问题。律师详细整理了案件中言词证据、资金流水,制成图表提交法庭,证明崔某某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递交了马某某伪造的车贷票证材料,马某某在逃,崔应为无罪。大部辩护意见获采纳。
(本案辩护法律意见,可参阅《关于崔某某涉融资租赁、P2P中介被控合同诈骗罪之涉案14人银行流水情况专项质证意见》《关于崔某某涉融资租赁、P2P中介被控合同诈骗罪之言词证据(崔某某除外)专项质证表》《关于崔某某涉嫌融资租赁、P2P之车贷中介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一审 之无罪辩护词》等)
校对:黄宇 编辑:冰虫子 校审:烧汤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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