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著作 >> 内容

《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五十——毒品犯罪二、情况反映函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6-24

  第三篇  毒品犯罪辩护篇 

第十一章 唐玲等涉嫌贩卖毒品案

二、关于唐玲身体状况严重恶化不适合被继续羁押的情况反映函

致:尊敬的广州市XX区看守所所长:

我们是贵所在押人员唐玲(犯号:A209—6H0XXX)的律师,受唐玲的委托和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指派,特向贵所反映唐玲身体状况严重恶化不适合被继续羁押的情况,请阁下百忙中抽空关注,并同意唐玲取保就医。

我们首先对贵所在唐玲近期两次发生脑中风时,对其及时送院抢救采正确的取救治措施表示由衷感谢!

唐玲因受骗涉嫌参与贩卖少量毒品,于2006110被广州市公安局XX区分局刑事拘留,并送押于贵所,同年128经广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广州市公安局XX区分局执行逮捕,现案件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一处审查起诉阶段。

唐玲身体状况严重恶化,随时都有猝死的危险,已不适合被继续羁押:唐玲身体状况一直以来都很差,长期患有高血压,并已发展到晚期(期),还并发冠心病、肾结石、胆囊结石等多种重病(有关唐玲的病况材料,见附件),其被关押后,精神受刺激,血压更不稳定,尤其下压很高,精神状态很差,身体状况严重恶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20066月初以来,因持续高温,仓内环境极差,致唐玲心情烦躁,根本无法入睡,血压持续畸高,已发生了一次脑中风,幸好当时及时被送医院抢救并住院10天才脱险,但心脑功能衰退,手脚活动无力,说话不清,身体状况已更加恶化。

2006720,我们到广州市XX区看守所准备会见唐玲时,管教告知我们:唐玲在2006714再次脑中风,已送往武警医院入院救治,至今尚未回所

鉴于唐玲的严重病况及短时间内两次发生严重的脑中风,随时都有猝死的危险,已不适合被继续羁押,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发生任何社会危险性,因此我们已三次向广州市检察院反映了唐玲的病况,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广州市检有关办案人员亦意识到唐玲的病情严重性,近期将向贵所了解唐玲的病况,请贵所有关人员能如实详尽地向广州市检有关办案人员反映,以便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尽快作出对唐玲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唐玲若能得以取保候审,也是贵所依法、依情、依理、依人性监管的表现。

 此致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鲁
2006年7月21

阅读量:2046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虚拟货币传销案改非信罪,一审辩护意见
X某非法买卖外汇取保候审申请书
Y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刘某被控贪污罪一案辩护词
刑事案件中,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远洋捕捞”“逐利执法”现象?
关于胡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二审辩护词
挂靠第十讲:将挂靠与代理进行对比,可以深入了解何为挂靠
关于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之辩护词
同样是无证制售水果味电子烟,犯罪金额更大反而量刑更轻!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