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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夏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缓刑释放)之
堪称顺应时代的良知判决(原创)
上午9:30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陈晓夏涉嫌走私动物制品一案尘埃落定:
陈晓夏被判“缓刑”中的最轻刑罚:判一缓一,罚金2000元。
宣判后,我们与夫人廖某一同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接周。中午12时左右,周某获得自由。
中午13时,我们与办事人一起喝酒交流后续事项。
这起案件肯定入选2009年度最佳刑事辩例。由于时间关系,在这里先总结几句:
司法现实中,国庆之前如此裁判,可谓法官廉正司法之举,和谐司法之判,最大程度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和司法公正,堪称顺应时代的良知判决。
当事人很高兴,我们也增加了一起成功辩例,这比赚钱更开心。
祝愿当事人从中吸取教训,走好人生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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