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被控猥亵儿童罪一案
主办:王思鲁 律师
协办:黄坚明 律师
一审判决书
办案律师判后感:此案因涉隐私,开庭是不公开的,但是依法公开宣判。判决书没标明"保密"字样,所以作加工后展示全文如下。对律师而言,这是一份十分成功的判决: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不予认定当事人猥亵八名未成年女学生的事实;采纳一名"被害人"的谅解。
基于我们仍认为本案有罪证据不足和当事人的继续委托,将对此判决提出无罪上诉。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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