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裁判要旨 >> 内容

从再审无罪案例看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办案律师/作者: 肖文彬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10-10

无罪案例:(2007)粤高法审监刑再字第1号

本案再审的焦点是: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上看,Y公司及张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具体而言:   

1、Y公司及张某有无合同履行能力问题。

张某在1994年成立Y公司,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购销,属于流通环节的销售企业。Y公司通过多年经营,与几家购买燃料油的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形成了固定的营销渠道,销售规模较大,并且有合理的利润空间。

案发前2001年底,Y公司出现资不抵债、负债经营的情况。但是Y公司资不抵债、负债经营并不等于无法继续经营,无法赚取合理利润。凭借Y公司固有的营销渠道和较大的销售规模,通过经营赚取利润,偿还本案中拖欠的货款是完全有可能的。

因此,Y公司及张某具有合同履行能力。    

2、Y公司及张某履行涉案合同的实际情况。   

(1)Y公司及张某实际已支付了大部分货款。

在履行与Z公司、F公司涉案合同过程中,Y公司及张某在收到燃料油后,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经对方多次催促,先后支付Z公司200万货款,支付F公司1018万多元货款。Y公司实际支付Z公司、F公司共计1218万多元,是部分履行合同的行为,且已履行部分占到总货款的一半多。因此,Y公司及张某已实际支付了大部分货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Y公司及张某始终承认拖欠货款事实,愿意承担责任。

在履行与F公司的合同过程中,因F公司提供的燃料油有质量问题,Y公司一方面向F公司提出要求降价、推迟付款,另一方面向F公司出具还款计划书,表明Y公司没有因F公司的燃料油有质量问题而不支付货款,而是打算按照还款计划书来支付货款。因事后张某很快就被逮捕,Y公司未来得及履行还款计划。因此,张某愿意支付拖欠F公司的货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在履行与Z公司的合同过程中,Z公司多次追讨货款,张某始终承认拖欠的货款数额,没有躲避Z公司,并告知Z公司其所得货款用于支付公司其他债务,表明张某缓解资金周转后会支付所拖欠的货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张某也承认拖欠R公司货款的事实,并愿意支付货款。   

3、Y公司及张某对取得的涉案货款处置情况。

由于张某取得涉案货款后纳入Y公司财务统一运作,从相关证据来看,2001年11月至2002年3月,Y公司4个月业务经营规模达三千至五千万,所得货款(包括涉案合同货款)绝大多数用于经营性支出(包括归还公司其他债务),没有出现停止营业、转移资产、携款潜逃等迹象。

另外,在张某非法兑换外汇385万元的事实中,只有7万元的兑换是在取得涉案合同款物期间发生,大部分金额的兑换是在取得涉案合同款物之前发生,且不排除用于支付外商货款的可能,因此非法换汇385万元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本案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     

因此法院再审认为,Y公司及张某在履行涉案合同过程中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阅读量:110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肖文彬
肖文彬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510485123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李某涉嫌诈骗罪等一案补充法律意见书
解聘失职物业,实现小区自管,我所刘纯律师接受《广州日报》采访!
“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是否一定构成诈骗犯罪?
关于卢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挂靠第二讲:进一步深入理解挂靠,避免牢狱之灾
办案札记|刑事涉案财产执行异议,如何通过复议成功撤销执行裁定
搭建分仓软件代理外盘期货被控诈骗罪,成功辩护为非法经营罪!
挂靠第一讲:很多人没有读懂挂靠,轻则罚款补税,重则坐穿牢底
改罪名辩护成功,我所曾杰律师成功办理一起集资诈骗案,刑期大幅减少
从“三只羊”虚假宣传事件,浅谈虚假广告行为罪与非罪的界分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