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示范文书 >> 辩护词 >> 内容

前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部负责人杨绍练等涉嫌贪污、受贿案之二审补充辩护意见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金牙大状律师网(本网)负责人王思鲁办理案件

涉及隐私,采用化名

前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部负责人杨绍练等涉嫌贪污、受贿案之

二审补充辩护意见

致:省高院审委会暨合议庭

我是贵院正在审理的杨绍练等人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中被告人杨绍练的二审辩护人。现根据最新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据了解,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将对招生和教学实行书面承包,这一新情况将对杨绍练涉嫌的贪污、受贿一案的定性有影响。特请贵院依法对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梁桂全、副院长李新家及研究生部现负责人进行调查。

以上意见,敬请考虑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鲁

2002年 8 月 16 日


阅读量:1952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王思鲁
王思鲁刑事律师王思鲁
证件号:14401199810700375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从基站信息电子数据反证唯一购毒者全部涉毒证言涉及造假及诬告陷害
亲办案例:请托型诈骗罪案件,建议量刑十一年,判缓刑
从亲办案例分析,如何实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案的无罪辩护
从基站信息视角论证涉毒重案实为涉毒冤案
C某被判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实务文书|一起撤案涉黄案的取保候审申请
认罪认罚后,有哪些辩护空间
网络游戏账号在刑事犯罪中应认定为数据还是虚拟财产
醉驾型危险驾驶案,如何认定“情节轻微”争取从宽?
国学类诈骗案件的入罪逻辑及简要辩护思路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