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要市官商合谋炮制“三打”冤案令人震惊!
“民事索赔”变“敲诈勒索”,四农民无辜入狱!
核心提示:
●偷走500亩山地、又刑拘四农民、再炮制“三打” 假案,如此“维稳”安得民心?(证据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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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大小网站均转载新华网记者采访的“农民争地七年无果,法院判决广东省高要市政府行政不作为” 新闻(证据5),高要市政府败诉后,问责官员老羞成怒!
●一则报道引起媒体关注,一场“民告官”官司败诉使问责官员老羞成怒,
一场“三打”变黑打,一群农民无辜入狱!共和囯还王法吗?
●一份“补偿协议” 变成四份“刑事拘留书”;一宗“民事赔偿”变成“敲诈勒索”;保护伞炮制“三打”假案,诬告陷害者逍遥法外!
●高要市公安官商勾结保护伞炮制“三打” 假新闻。刻意制造舆论欺上瞞下!刻意用暴力维稳!刻意镇圧使农民维权!刻意使百姓失声!
●受害人几十位家属请求省政府省公安厅责成高要市公安纠错:释放被害人!严惩黄某五诬告陷害罪!
广东省高要市蛟某镇迳心经济社发生一宗天大冤案:林业运输商黄某五勾结保护伞、炮制“三打”假案报复上访村民、黄某五把民事索赔的村民诬告成“强行拦车收买路钱的村霸”,制造了一宗“村霸敲诈勒索强收买路钱、四农民无辜刑拘入狱”的天大冤案!几十位受害人家属联名投书广东省委书记、省长,恳请书记省长在百忙中关注农民疾苦,为民伸冤!
一、农民争地维权七年,导致官民关系恶化!
1、官商勾结偷走了500亩山地,迳心社村民长期奔波维权。
(1)1982年国家林业“三定”期间,高要市政府向高要市蛟某镇迳心经济社颁发了清水塘、江柏坑500亩林地权属证书(证据1)。依中共中央、囯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决定》第一条:凡是权属清楚……由县或者是县上级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保障所有权不变。
(2)1998年,在村民好不知情的情况下,镇政府擅自把500亩山地无证发包给了林业局开发商。
(3)在2004年,高要市林业局依(2002)粤府办53号文的规定换发全市山林权证期间,擅自把属于迳心社的500亩林地变更为松柏塘经济社所有,从此,属于迳心社的500亩山地被“合法”偷走了。
(4)从知道迳心社的500亩林地被松柏塘经济社偷走后,迳心社村民便开始了不断的上访维权。2006年,在我社村民多次提出争议并被公安机关滥权行政拘留了几位农民的情况下,也没有任何屈服,从此走上了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
2、村民 “告官”两次胜诉,问责官员老羞成怒!
,迳心社因500亩林地权属换发新林权证一事要求高要市林业局公开信息。林业局因官商勾结偷走500亩山地办理换证是黑箱操作,故即使迳心社申请3个月但仍拒不公开相关信息,严重违反了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15天时限。迳心社只得把高要市林业局告上公堂。此事肇庆市电视台和都市报均有报道。《肇庆市都市报》报道“谁偷走了500亩山林?”各地网站均有转载(证据3)。此事如事反映了蛟某镇迳心镇村民“山地林权证在手,500亩林地被偷走”的典型农民林地权属纠纷事实。基于法规强制规定压力,对于“信息公开不作为”,林业局在公堂上马上表示纠错,并接受和解,但从此却埋下了报复农民的禍根。
。高要市政府受理我村山林纠纷调处申请,我村提供了公开信息资料后,高要市政府却8个月不作出调处决定,违反了共和国律例的规定。因此,我社于2012年1月向肇庆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把高要市政府告上公堂。结果,“民告官”案我村胜诉。,全国各大小网站均转载新华网记者采访的“农民争地七年无果,法院判决广东省高要市政府行政不作为” 新闻,高要市政府“民告官” 官司败诉后,问责官员老羞成怒!
3、政府作出“一山两证”违法决定,村民上访官民关系进一步恶化。
,高要市政府“民告官” 官司败诉后,即作出“一山两证”违法决定,严重违反关于林木林地的权属法律法规的规定,村民对此“报复决定”要求高要市政府复查。高要市委指令由张嘉常委处理,并马上成立专案组调查,但可惜林业局和山纠办故意设障碍,使专案组的调查流产,维持违法决定。村民对此曾于派出10位村民代表到省林业厅上访,导致问责官员与村民关系进一步恶化。
二、运输商黄某五长期超载损坏民宅,引发民事侵权纠纷。
1、黄某五长期在迳某村道超载运输,损坏道路民宅村民要求赔偿。
我村乡道是十几年前按人口筹集资金和政府补助才兴建的乡间公路,乡村道路兴建后,按有关规定,高要市各乡镇乡村道路都是限载5吨。而我村乡道桥梁处早已树立限载告示牌:限载5吨,违者重罚!迳某村示(有该指示牌的照片)。按告示性质来说,这是我社的“乡规民约”,据我社的前任村长区文锋陈述:我社在建路之初就开过几次村民大会,一致决定凡路经我社的超载车辆,村民均有权作出处罚,这决定是符合村民自治法律规定的。近年来,由于黄某五承包对附近几千亩山林桉树,长期有八辆载重18-20吨超载的车辆在我村乡道运行,导致迳某村委迳某村的乡村公路损坏严重,造成迳某村区某民、区某金、区某福、区某九、区某生5户农民住房严重损坏。
2、黄某五勾结保护伞,合谋借机报复村民。
2012.07.21日上午约10时,因黄某五不顾村民劝吿坚持超载运木,村民拦截黄某五几台载重车辆,要求他缷少木材才能运走。但黄某五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向110报警。接警后,蛟某镇武装部长驻村镇府官员赵某洲、区某强和蛟某镇派出所戴所长干警等5人到现场勘查开裂下沉房屋,区某強专门对损坏房屋拍照。赵某洲、区某强和蛟某镇派出所戴所长干警等5人即以叫黄某五到村委会士多店商量为由,擅自离开了村中,直到下午6时才回到现场,当时镇府赵某洲(是镇武装部长)宣布:(1)、责成黄某五暂付一万元房屋补偿费给村民;(2)、认为此事属民事侵权赔偿纠纷,黄某五可以和村民自行协商妥当后才准予运木材。并在现场监督同意由双方自行签订《补偿协议》协商解决。黄某五在下午亲笔签订了《补偿协议》合同承认侵权行为。《补偿协议》內容:因黄某五长期超载运木,损坏道路,造成迳某村五户农民房屋地基下沉,开裂倾斜。黄某五签字同意并已暂交10000元补偿费作五户农民维修房屋之用。并承诺从起必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才能继续运木。(見《补偿协议》合同)。
3、官员责成黄某五暂交1万元补偿费(有镇政府人员拍摄的村民点钱照片),黄某五签订《补偿协议》后却故意违约。
黄某五在、又两次同村民协商,五户农民要求总共补偿费从100000元降至60000元,黄某五两次均只表态再补3000元,多分钱都不愿支付。同时,黄某五却多次表态,即使协商不成,也要强行超载运输。房屋受损坏的户主与黄某五争论:5户房屋受损坏补偿13000元根不够支付人工,购买维修建筑材料需要很多钱。黄某五明显违反了合同的承诺,且气焰嚣张!
三、黄某五勾结保护伞伪造假案,四位农民无辜入狱!
1、村民依约阻止黄某五侵权,黄某五伪造“村霸收买路钱”假案。
,黄某五既拒绝与五户农民协商经济补偿,又违反《补偿协议》合同承诺,强行在当天上午九时运8大车木。由于镇政府和派出所表态不作调解,在黄某五横行霸道强运8大车木时,他自行把车停在路边,村民要求黄某五先协商民事赔偿后才能运木,黄某五却反口大骂村民是强收买路钱的村霸,黄某五再次拒绝作出任何赔偿。黄某五不但不信守承诺履行《补偿协议》,反诬告村民是强收买路钱的村霸,纯属是诬告陷害,应给予惩处!
2、民警预先到场钓鱼执法。
黄某五把八大车超载木材自行停下时,镇政府和派出所民警早已在现场。他们在距村道边左右的迳某村球场侧树荫下假装与村民商量,当黄某五停下车后十分钟左右,高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梁瑞坚即带着近百名特警全副武装来到现场。蛟某镇副书记林卓雄和派出所长戴水明即下令叫特警队进村捉人,而原先在树荫下假装与村民商量的民警(包括戴水明),立即把与他在一起商量的两个村民戴上手铐,其中有6个特警不分青红皂白,强行进入区某生的住宅,强行把区某林抬出来,塞进警车,锁上手铐。另外几个特警则冲入区某生的房屋,在他的房屋中强行搜查,搜到区某生后即强行将区某生锁上,塞入警车带走。
3、高要市公安局蛟塘派出所和治安大队滥用职权刑拘四农民。
蛟塘派出所和治安大队完全是把“民事赔偿”当成“敲诈勒索”! 滥用职权违法介入协议合同补偿纠纷。在抓捕无辜的四农民过程中,完全是有预谋和违法的。因为受害村民当天完全没有拦车,而黄某五违约强行运木纯属是违约侵权行为,蛟某镇派出所和治安大队在没有出示任何捉人手续的情况下,随意把要求民事赔偿的村民以“敲诈勒索罪”刑拘制造天大冤案,是完全非法的!
四、受害人家属请求省政府省公安厅责成高要市纠错:释放被害人,严惩黄某五诬告陷害罪!(有《补偿协议》、黄某五在电视台采访中诬告村民拦路收买路钱的照片)
1、受害人家属强烈抗争,要求政府和公安依法放人。
对高要市政府问责官员阻止农民上访、恶意报复农民,高要市公安机关滥用职权乱捉人,蛟某镇个别官员勾结黄某五,充当奸商保护伞陷害无辜农民等行为,受害人的20多位家属万分悲痛,亦万分愤慨!我们在、联名向市、县、镇三级机关递交“铁证如山、法大于天、立即放人”的请愿信(见附件),明确提出五户房屋户主与运输商黄某五之间纯属是民事侵权纠纷,黄某五在限载5吨的乡道上长期超载造成震裂房屋,导致地基下沉的侵权事实,证据充足。黄某五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擅自违约继续超载运输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而5户户主和村民代表在告知黄某五卸轻木材、阻止其超载运行是符合“乡规民约”规定,而且从至,村民再没有发生第二次拦车的行为。蛟某镇府和蛟某镇派出所在与黄某五合谋,制造“村霸拦车强收买路钱”,并以“敲诈勒索”罪刑拘四位无辜农民是镇压农民上访维权的暴力行为。
2、受害家属向高要、肇庆两级检察机关发出控告书。(另附控告书)
受害家属为了讨回公道于至19日,向高要、肇庆两级公安发出“奸商黄某五报假案,高要市公安乱捉人”、“高要市公安滥用职权镇压农民,官商勾结介入经济纠纷乱捉人”两封控告信(见附件)。但当家属到高要市公安局、高要市检察院上访时,他们却拒绝接访。
3、受害人家属强烈控告黄某五诬告陷害罪,高要市肇庆市两级公安拒不受理。
综上所述,黄某五勾结保护伞,既报假案诬告村民“敲诈勒索”,又在珠江电视新闻采访时诬告“村霸拦车收买路钱”,并伪造“村霸逢车必拦强收买路钱!”等一系列的诬告陷害已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违反《刑法》第243条规定。受害人家属已于向高要市、肇庆市公安机关提起黄某五刑事控告书(见附件),但两级公安机关拒不接访、拒不受理,更不作出“不立案告知书”。
农民百姓求救:高要市黑暗无日月,神州何处求青天?
受害人家属村民签名求救联名叩首!
附主要证据:1、黄某五签名确认的《补偿协议》;2、四农民《刑事拘留书》、3、肇庆都市报新闻:偷走500亩山地、新华网采访新闻:村民争地七年无果,法院判决广东省高要市政府不作为;4、房屋被损坏照片;5、黄某五诬告陷害村民拦路强收买路钱村霸的照片(珠江电视台新闻镜头)、6、村民收到1万元补偿款时点钱的照片(由镇政府提供给电视台)、7、村规民约:道路限载指示牌照片、8、黄某五汽车超载照片(由电视台和西江日报提供)、9、西江日报两次报道和珠江电视台采访“三打”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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