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的六大案件之
─赖某等四被告人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六)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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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赖某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赖某因涉嫌非法经营一案,于 2011年3月25日经贵局决定刑事拘留。本案中,赖某涉嫌非法经营《英语考纲词组、词汇表》、《教师用书》一万多册,表面上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但是,《英语考纲词组、词汇表》、《教师用书》没有单独的售价,只能随正式出版物《广东2011年中考必备》系列丛书赠送。其内容已经学名出版社审查,《中考必备》在发行之前提交学名出版社查验的样书也包含了这些赠书。对于这些赠书的鉴定是由广州文化执法总队委托作出,并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缺乏必要的公正性,而“私自印刷、非法出版”的鉴定结论实际上完全忽略了学名出版社已经审查内容并查验样书的事实,是将这些赠书与正式出版物《中考必备》人为分离而得出的,事后也未送达,不能作为认定赖某涉嫌非法经营的证据。
这些赠书在内容上不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实际上,将这些赠书与正式出版物《中考必备》配套,赖某的这种行为并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而且,赖某年事已高,心脏经常出现问题,并不适合羁押。
综上,对赖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之规定,现特申请对其取保候审,其保证方式是由本人作为保证人,望批准。
此致
广州市公安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
1.王思鲁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教师用书》、《英语考纲词组、词汇表》封面复印件;
4.学名出版社开具的正式出版物《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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