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律师王思鲁所办案件的报道:
不及时还款算不算诈骗 金羊网报道
法院终审认定张某不存在恶意回避不构成犯罪
本报讯 与人签订购销合同后不能如约还款,是经济纠纷还是合同诈骗?原某市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化名)被指控虚报注册资本罪和合同诈骗罪,日前,广州市中院二审落锤:王某无罪。
据检察院指控:
其辩护律师认为:高×公司没有支付剩余货款是因为暂时无力支付,但没说过不还钱。因此,这属于经济纠纷,不是犯罪。2002年6月,广州市黄埔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此案应属民事纠纷,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检察院提起抗诉。广州市中院近日审理后认为:高×公司一直承认欠款事实,并愿意承担偿还责任,该公司变更后一直存在,王某不存在恶意回避的事实。据此,法院认为此案应属民事纠纷,王某无罪。(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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