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陷警门”事件之黄山祁门民警刑讯逼供案二审
方卫辩护人:金晓晖、王思鲁律师;王晖辩护人:毛立新、朱明勇律师;律师团秘书:苗春健律师
安徽祁门两民警涉刑讯逼供案二审鉴定专家出庭作证
来源:南方新闻网 发表日期:2013-4-18 10:02
核心提示:2011年12月21日,祁门县公安局两民警方卫、王晖到看守所提解疑犯熊某,欲带其指认作案现场。次日清晨,熊某在县刑警大队死亡。一审两人各判有期徒刑10年。在前日的庭审中,两人的辩护律师等申请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庭科学首席专家刘良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
安徽省祁门县两民警在办理一宗刑事案件中,因疑犯死亡,两人被检方以刑讯逼供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一审被含山县法院各判有期徒刑10年。两人上诉后,马鞍山中院前日借含山县法院审理,但当日未作判决。
辩方申请了鉴定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这也是新刑诉法实施后全国首例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
2011年12月21日,祁门县公安局两民警方卫、王晖到看守所提解疑犯熊某,欲带其指认作案现场。次日清晨,熊某在县刑警大队死亡。
一审法院判决两人有罪主要理由是,两民警审讯的地点不在审讯室,而是在刑警队办公室,当晚也并未将熊某送回拘留所,而是留置在办公室继续讯问,另依据相关法医鉴定结论认为,正是对熊某的冻、饿导致熊某心脏病发猝死。
在前日的庭审中,两人的辩护律师等申请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庭科学首席专家刘良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刘良从专业角度完全推翻一审法医的鉴定意见,认为熊某的身体状态,完全没有冻的症状,且在死亡后胃里仍有未溶物,如果人在饥饿状态下,必然会溶解这些物质,排除冻、饿因素后,刘良分析认为,熊的死亡原因是自然疾病的心源性心脏病猝死,而且这种疾病有时候不需要特别原因,且在安静状态下反而更易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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