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杨天意律师和胡寒冰律师办理的虚拟货币类传销案件,经过一审、上诉、二审、发回重审,最终法院改罪名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全案当事人刑期大幅减少!
曾律师和杨律师担任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胡律师担任第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三位律师经过多次深入讨论案情,以本案不构成传销犯罪为基础,制定了的策略。
一审法院认定两位当事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是,经过上诉、发回重审,最终,法院采纳了三位律师的辩护观点,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全案六名被告人的罪名都改为轻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曾律师和杨律师的当事人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胡律师的当事人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发回重审后,两位当事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此时当事人已被关押一年零六个月),刑期和罚金大幅减少。
至此,经过曾杰律师、杨天意律师和胡寒冰律师不懈的努力,终于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辩护效果。该案也成为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又一起成功辩护案例!
以下附上一审判决书和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
一审判决书: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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