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时评 >> 内容

格力有权利举报奥克斯吗?奥克斯的报案有何作用?

办案律师/作者: 曾 杰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6-13

曾杰: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关于格力举报奥克斯事件,很多人在法律方面会有很多疑惑,我们简单做个讨论:

格力有权举报同行吗?

有很多人疑惑,格力作为一家企业,是否有权利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报奥克斯?

答案是格力不仅有权利,而且这还是国家所鼓励的行为,如果属实,还有权获得奖励。

6a0257d1103ea758a9a27b77b1feeed4.jpg

奥克斯声明中,提到格力既不是消费也不是监管部门,其举报行为不合情不合理,这是不正当竞争。

实际上,任何公民(包括企业、同行),都有权行使社会监督职能,对于不法行为或者相关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向有关部门举报。因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因此,有理有据的举报,不是不正当竞争,反之,虚假宣传才是最大的不正当竞争!

从法律上,一家企业认为其他企业产品质量有问题,去举报,只要能够做到有理有据,那就是光明正大且合理合法的。注意,我这里说的有理有据,并不是说完全正确和客观。只要举报者能够保证他没有刻意的去诬陷或篡改相关数据,符合行业的公开认可的标准,在有一定的依据的前提下,发现其他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去积极举报,就是行使社会监督的职能。

格力举报的效力?

对于格力公布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具有合法资质,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报告只对来样负责,这些送检的产品能否代替相关型号或者生产批次的整体质量标准?格力是如何拿到这些奥克斯的产品的?如果是从市场采购的,采购了多少?送检了多少?又有多少检测的结果不合格?所以,格力的举报,只意味着产品质量问题调查的一种发起,并不直接代表奥克斯相关批次、型号产品问题的结论,这些还需要进一步的判定,一般可以由相关质检部门或者工商部门进行抽查后定论。

62751e712ab7c0abda8bca291e1dd865.jpg

这算不算不正当竞争?

这种行为叫做不正当竞争吗?目前来看暂时无法定论。因为只要举报内容符合检测的客观事实,格力或者相关方没有对检测结果进行不正当的干涉,那就不是不正当竞争。但是,如果说举报的内容有虚假或者是伪造,那可能就不仅仅是不正当竞争和诽谤的问题了,可能辉涉嫌损害商誉的问题。

当然,这个事情孰是孰非,还要等公开和权威的部门的认定,但是举报这个事情本身我认为是正能量的,因为不论结果如何,最终的受益者就是广大客户和消费者。

因为,虚假宣传,才叫真正的不正当竞争!

奥克斯的报案是怎么回事?是否会以诽谤罪起诉?

根据奥克斯的回应公告,其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向公安部门报案,公众关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报案的罪名是什么?是否会是诽谤罪?首先,诽谤罪是不可能的,因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自然人的名誉权,奥克斯是企业,并非自然人。

因此,奥克斯最有可能的报案罪名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但是这就需要奥克斯充分的举证格力采用了诋毁手段,比如提供证据和线索证明格力的检测样本造假,或者检测、采样方法有故意的隐瞒和干涉,只有这些初步的事实证据作为支持,警方才会在受理案件后立案调查。

而奥克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一般是民事侵权诉讼,即指控格力的行为侵犯了奥克斯品牌的声誉,证明责任依然在奥克斯,比如其以大数据检测的方式,提供更多的样本证明相关批次的产品为合格产品,格力对外公开的声明属于不负责任轻易定论,侵害了其公司声誉,对其造成了损失。

fcd5127201b0dd29d399a4e0f4dfb864.jpg

如果真的是产品质量问题,奥克斯是否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在格力的举报信中,提到了一个罪名,就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格力的举报属实,奥克斯相关批次、型号空调真的普遍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就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并不一定。

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根据情节不同,最高可以处无期徒刑。但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一个前提条件是生产、销售这主观上存在故意,而不是过失。这种故意的认定需要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如果要以本罪名定罪,必须还要证明生产企业是故意不是过失才行。比如企业是为了降低成本,扩大产量而不顾产品质量,就可能构成一种故意而非过失,从而构成犯罪。因此,问题的关键不仅仅是奥克斯相关批次、型号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还涉及到这些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另外,对于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罪名,类似的罪名还有虚假广告罪,虚假广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虚假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但是,构成该罪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要求广告发布者、经营者主观上对于虚假宣传明知,也就是主观上存在故意。


阅读量:426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曾 杰
曾 杰金融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810070214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Y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刘某被控贪污罪一案辩护词
刑事案件中,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远洋捕捞”“逐利执法”现象?
关于胡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二审辩护词
挂靠第十讲:将挂靠与代理进行对比,可以深入了解何为挂靠
关于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之辩护词
同样是无证制售水果味电子烟,犯罪金额更大反而量刑更轻!
这样介绍换美金,涉嫌犯罪!
新司法解释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风险深度解析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