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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审发问提纲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6-03-07

一、案情简介

陈某原系某省某局一副处长,因工作表现优秀,于2010年初通过投票竞选方式上岗处长一职。任处长期间,林某因不堪忍受时任该局局长S的刁难、责骂,于2011年初贿送S局长十五万元人民币,且说“请局长多多支持我的工作”。2014年,S局长因受贿案发,牵出陈某行贿的事实,故检察院对陈某行贿十五万元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二、控方入罪思路

根据本案《起诉书》指控:“陈某担任处长一职期间,为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时任该局局长S的关照,于某地、某时贿送S局长十五万元”,可知控方认定陈某构成行贿罪的思路如下:

第一,陈某客观上具有给予S局长十五万元的行为;

第二,陈某主观上具有谋求S局长关照其工作的目的;

第三,陈某所谋求的 “关照”属于不正当的利益。

三、辩方发问思路

接受陈某委托之后,辩护律师即进行与陈某进行沟通、阅卷工作,了解案件情况后,对陈某涉嫌行贿罪一案进行辩护思路的分析,为达到更好的辩护效果,辩护律师还以可视化图像、文字方式与当事人陈某模拟法庭,其中包括《陈某涉嫌行贿罪一案之庭审发问提纲》,对本案庭审可能或者有必要出现的问题进行拟定,并围绕在案证据、事实以及法律,作出模拟回答。

辩护人的发问思路和目的为:

第一,还原陈某送钱给S局长的经过,证明陈某先后两次给予S局长财物,其中第一次给予S局长的五万元被S局长的妻子W退还的事实。

第二,厘清陈某送钱给S局长的主观意图,证明陈某是在S局长对其进行刁难责骂致使其难以开展工作的前提下,为获得S局长工作上的正常配合而给予S局长财物。

第三,区分控方所谓的“关照”与“不正当利益”,排除陈某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四、发问提纲

(一)公诉人发问设定

问题一:本案你的所有讯问笔录是否经你本人核对、签名、按指印?

问题二:对你进行讯问时是否由二人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在什么地点?讯问时长?

问题三:你接受讯问时,你是否受到控吓、威胁、刑讯逼供等?

问题四:你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

以前我向检察院所陈述的都是真实的,但是我在开庭前与我的律师进行核实,发现我的口供记录得不够完整。

问题五: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你的态度较好,如果你现在翻供,你的自首情节将可能被取消,你是否清楚?

我一直以来都如实陈述本案事实,我对我以前所讲的、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统统认可,只是当时有记录不够完整的,我想进行补充说明。

问题六: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给S局长送过钱?

问题七:你给S局长一共送了多少钱?

问题八:你是否认罪?

从第一次接受省纪委的询问调查开始,直至现在,我都如实陈述了我给予S局长十五万元现金的经过。我确实送了钱给S局长,我对此事实无异议,并且已经交待得很清楚。至于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不懂,我的辩护律师认为我是无罪的,但是无论法院如何认定,我都服从法院的判决。

(二)辩护人发问设定

问题一:你给S局长送了多少次钱?

我给S局长送过两次钱,第一次是在 (何时) 送了五万,第二次是在 (何时) 送了十五万,都是在 (地点) ,先后两次送钱时间相隔十几天,具体哪一天记不清了。

问题二:也就是说,你一共给S局长送了20万?

我第一次给S局长送的五万元被S局长的太太W出面退回来了,第二次给S局长送十五万,他没有再退回来。所以我一共给S局长送的是十五万元。关于W给我退钱的经过,我在侦查机关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侦查机关所记录的都是真实的。

问题三:你在接受市检察院的询问时,为什么说第二次送给S局长20万?

我第二次送给S局长的钱只有十五万。我之所以会误解为二十万,并作出对自己不利的陈述,是因为我不了解我的太太李某帮我准备现金的过程和实际数额。

由于我一直以来都把所有财产交由我的太太李某打理,我两次给S局长送钱,都是叫李某准备现金,然后我再直接交给S局长。把钱送给S局长之前,我从没有清点李某准备好的现金。第二次给S局长送钱的时候,我要求我太太李某在第一次送钱的基础上再多准备十五万,一共二十万元,但是李某实际只给我准备了十五万元,把钱交给我的时候也没有提醒我,所以我一直以为我给S局长第二次送的是二十万。

我接受市检察院的询问后,回去跟李某核对此事,她才告诉我当时交给我的钱实际是在S局长退回的五万元基础上加十万,一共十五万,多加的十万还是借来的。于是我即可写了一份报告,跟省纪委说明我第二次送的是十五万。

问题四:为什么S局长把你第一次送的钱退还给你了,你还要送第二次?

首先,我以为送五万元给S局长就能解决S局长给我“穿小鞋”的问题,却被W退还,并在退还的时候跟我强调“我们不缺这点钱”。

其次,在我第一次送钱被退回来后,S局长对我的态度更加恶劣,我在工作场合主动与他打招呼,均对我不理不睬。

然后,S局长对我的批评次数、内容、语气均变本加厉。

最后,在第一次送钱之后十几天,S局长把我和分管我处的副局长一起叫进他办公室,借故对我们发火,言语中多次强调“钱少”、“当我们是乞丐”等语句。

因此,我认为S局长是通过上述方式再次向我暗示索贿。

问题五:你跟W不认识,她是怎么找到你的?

在W协助S局长退钱回来之前,我是不认识她的。我认为S局长叫她把钱退回时,S局长会告诉她我的住址和电话。W打电话给我的时候自称是S局长的老婆,要我回到我的住处楼下,要跟我谈点事情。我当时也觉得很意外,直到见到她把我当天中午送给S局长的装着钱的纸袋拿给我,我才相信她的身份。

问题六:你多次提到送钱给S局长,希望他可以支持、关照你的工作,那么你送钱给S局长前后,有什么工作项目是需要S局长关照你的?

在我送钱给S局长前后,并没有什么工作项目需要S局长提供帮助。实际上,我当上处长以后,S局长对我的刁难,已经导致我连正常的工作都难以开展,我是无奈之下,才想通过送钱送礼的方式与S局长搞好关系,以使S局长减少对我进行无故刁难、责骂。

问题七:你为什么要给S局长送钱?

2010年12月中旬,S局长与我在电梯时,向我暗示索贿,是我送钱给他的直接动因。

我任处长以来,S局长屡次对我提出批评,使我一度感到非常困惑,甚至出现辞职的念头,因为在我副处长时,是有能力具体操办该处室的工作事项的,当上处长后,反而处处受限,不能得到S局长的支持。而大多数时候,从S局长批评我的内容来看,S局长的批评建议是没有实质作用的。我希望能像其他人一样可以顺利地开展工作,因此在S局长向我暗示所要钱财时,我决定用点钱买个平安,买个自尊,买个顺利。

问题八:你觉得S局长怎么样做才是支持、关照你的工作?

停止对我的无故批评、理解我的工作难处、不再要求我完成客观上无法完成的工作任务,在行政事务上可以按照工作制度与我配合,就是我追求的“关照。

问题九:S局长是怎么对你暗示索贿的?

2010年12月中旬某一天中午,具体日期我记不清了。我和S局长在电梯相遇,S局长对我说“你的那个什么要拿给我呀!”我问他是什么,他说:“报表呀!”然后我说“报表我每个月都有拿给副局长的,我是不是也要直接拿给局长你?” S局长说“我当然要呀!你拿给他有什么用?要拿给我呀,我才是局长。”我怕我听错了,追问了一句:什么报表?他说,“年终报表!” 我说“年报现在还没有做出来啊!下月中旬吧,到时我拿给你。” S局长因此又狠狠地批了我一顿。

我之所以说S局长是借故向我暗示索贿,是因为:第一,以往他从来没有向我拿过报表,从我们局的工作程序来说,S局长是可以通过办公室拿到我们处室的报表的;第二,这次对话是在仅有我们两个人的电梯内,如果是正式变更工作流程,不可能在这个场合进行,且直接说明我把报表拿给分管我的副局长没有用;第三,由于当时是2010年12月中旬,S局长向我索要的年终报表还未统计完毕,需2011年1月份才有可能做出来。 而且在我已经说明无法立即做出年终报表的情况后,还被他严厉批评,从中,我就听出了S局长向我索贿的意思。

问题十:你提到S局长对你的批评是刁难,那么S局长是在什么场合对你进行批评,批评你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S局长对我的批评责骂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是正常的批评,我作为他的下属完全可以接受,也是应该的,但他对我的批评频率极高,内容都是对人不对事的,是随意的,甚至是过份的。

我自担任处长以来,在一年四次的中心组学习中,我被S局长点名批评三次;每月一次的局务会,全年最少有六次点名批评我和我处室的,频率之高是全局之最。

而S局长批评的内容也是没有必要的,甚至是不应该的。比如:

第一,在中心组学习时,生产处提出xx公司办公自动化的软件需求和使用存在漏项的问题,S局长点名批评我们生产处,借我们提出漏项一事,指责我们不配合xx公司工作,并强调是不是没有给好处不做事?

第二,在我们与某机关单位就占地问题进行谈判的过程中,我们多次向省政府提交报告解决该问题,我也多次去省政府进行面对面沟通,但省政府均不同意下发正式文件。在这种情况下,S局长向我施压,要求我一定要解决这件事之余,要我“做一件像样的事给他看!”。因为事关某机关单位问题,省政府不同意处理,而我也已经尽职工作,S局长的要求实属为难,而且强调要我“做一件像样的事给他看”,言下之意就是说我以前所做的事情没有一件像样。

第三,在开局务会时,S局长在议题之外,没有事先通知,就叫我汇报与某机关单位谈判的工作情况。按照惯例,汇报工作是要事先通知做准备的,很多时候还需要做投影课件。S局长突然要我不做准备地汇报工作,正是刁难我、给我小鞋穿的表现。

第四,在另一次局务会上,S局长要求我针对其他处室的业务发表有建设性的意见,由于我对其他处室业务情况并非彻底了解,难以提出针对性意见,因此一时也说不出来,S局长便对我提出批评,说我在会上不说,在会后乱说等等。事实上,要求我针对其他处室的业务发表意见,本就是刁难,而我也根本不存在“在会后乱说”的情况,S局长的批评正是对我的无端责骂。

第五,2010年12月中旬某一天中午,具体日期我记不清了。S局长在电梯问我拿年终报表,由于当时是2010年12月中旬,S局长向我索要的年终报表还未统计完毕,需2011年1月份才有可能做出来,因此又被S局长狠狠批评了一顿。S局长要求我立即做出年终报表,完全是强人所难,是对我的刁难、借故责骂。

第六,在我第一次给S局长送钱被退回之后的十几天,具体日期我记不清了。S局长叫我到他的办公室,借某个项目的征地补偿款太少问题,责骂我们:“你们干什么吃的,还想不想干呀?为什么不去谈?那点钱也想要征我们的地?以为我们是乞丐啊?随便给一点就行?我们不给他们征!看还能把我们怎么样?”

以上是S局长对我提出责骂的部分内容,可以看出大部分都是对我的刁难、无理的责骂。

问题十一:你认为S局长刁难你的原因是什么?

我认为原因有三,一是我与他共事以来,没有私交,未曾请吃、送礼,在当时局里的逢年过节就给领导送礼请吃的风气之下,我的表现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二是我竞争上岗处长时,不仅没有给予S局长任何好处,还打乱了S局长的用人计划;三是S局长与当时局里的二把手关系紧张,而我与二把手因有同学关系,接触相对较多,故S局长对我抱有成见。

尤其是我竞争上岗处长一事,导致S局长直接将不满发泄于我。2009年我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时,我担任某处副处长,负责具体操办该处室的工作事项。选拔的时候我原本不在备选名单之列的,S局长当时对我印象不好,说我从基层上来的,群众基础差,没有工作能力和水平,计划把我调到基层所做副所长。但根据提拔程序,群众无记名投票通过三分之一和领导无记名投票通过三分之一,即可纳入可以提拔的人选当中,而在一百多名有投票资格的群众和领导中有部分人是不受S局长所左右和影响的,每个投票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以及自由的投票权。因此我从第一轮投票程序中胜出,顺利地通过两个三分之一票数的人选。在当时十二个正处级领导职位中,第一轮通过两票的有十个人,剩下二个职数进行第二轮两个三分之一的再投票。这样我就成了“黑马”和编外人选,打乱了他的用人计划。

问题十二:2011年初已经距离你上岗处长一职一年多了,你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点给S局长送钱?

因为S局长在2010年12月通过批评我而向我暗示索贿,加上我任处长以来,S局长对我的刁难责骂已经导致我难以开展工作,所以我当时认为,只有送钱给S局长,讨好S局长,才能让我顺利地开展工作。

问题十三:你作为处长,处室很多事项可以由你决定,不需要请示S局长,那么S局长对你提出批评,为什么会导致你难以开展工作?

虽然在处室的部分工作事务上,我是有决定权的,但是S局长屡次在公开的工作场合点名批评我和我的处室,不仅仅伤害了我的自尊心,也打击了我和我处室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因为S局长提出的大部分批评,都是对人不对事的,完全没有实质的指导作用,导致处室同事怨声载道,认为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工作效率大打折扣,最重要的是,由于长期被S局长批评,我和我处室同事工作处处受阻,难以按以往的方式开展工作,提出意见也会被S局长否定,工作进行得非常困难。

问题十四:S局长收受你送的15万后,还有没有经常批评你?

S局长收了十五万元后,没有退还给我,对我的责骂明显减少了,和我见面时脸上也有了一些笑容。但是,直至现在,S局长没有为我办过什么事,帮过什么忙,我也从来没有请求过他为我提供什么便利条件或者帮助,没有通过他谋取过不正当利益。

(三)法官发问设定

问题:是以你当前所陈述的为准还是以笔录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无论是在接受反贪局调查之时还是现在,我所说的都是一样,我是在无奈之下才给S局长送钱,只求S局长不再刁难我,以便我可以正常地开展工作。

以上为辩护律师根据与陈某沟通的具体情况,结合在案证据、法律,形成的陈某涉嫌行贿罪一案之庭审发问提纲,使陈某对本案庭审流程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以便以最佳状态配合辩护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达到最佳辩护效果。具体发问仍需视庭审情况灵活变动,该文件仅作为当事人陈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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