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谭某等被控聚众斗殴罪一案之
刑事判决书及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经办律师王思鲁、吴杰臻赢在法庭,又下一城:
判决书又成了我们辩护词的翻版
在谭某、姚某被控故意伤害罪(致一人重伤)一案中:
公诉人指控姚某因聚众斗殴而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我们坚决认为姚某仅构成聚众斗殴罪;
在案件起因上,我们认为被害人存在过错;
在被害人反悔谅解时,我们认为被告人已经赔偿了10万元应作为积极赔偿的情节考虑;
在被告人多次向我们提出打点关系换取轻判时,我们坚决反对并坚持法律的信仰;
在量刑问题上,我们提出8个月以下的刑期;
在被害人提出附民赔偿时,我们主张其依据调解协议起诉不属附民案件的审理范围;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不断上访投诉,然而法官仍坚持法律人的良知,守住法律的底线,最终几乎全部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法院考虑到被告人已被羁押近8个月,即折中判处被告人8个月15日的刑期,并驳回被害人的附民起诉。
在当今司法环境下,法官能排除万难,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而又极具说服力的判决,实数难能可贵的,值得全体法律人和社会的尊重。
本案链接:http://www.jylawyer.com/new_info.asp?id=6263
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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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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