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王先聪被冤判徇私枉法罪(重审)一案
【警察被冤案节后在武汉开庭】这是我们接的又一起警察冤入“徇私枉法罪”案。
当事人出牢后经历多年的奋起抗争、巧妙取证,终于迎来了2012年10月10日上午九时的重审开庭。复杂的利益博弈背景下,大战难免。我们已听到唇枪舌剑声。我们严阵以待,以严密的证据链还原真实的完美的故事,将无罪辩护进行到底。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回申诉通知书
阅读量:2208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