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印发实施
曹建明强调扎实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法制网讯 记者赵阳 1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曹建明强调,要以新修订的《工作规则》印发实施为契机,更好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切实加强管理、改进工作、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扎实推进高检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自2004年制定颁行以来,在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机关工作的新发展,原《工作规则》中部分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最高检党组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根据检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最高检机关工作实际,对《工作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
修订后的《工作规则》新增“监督制度”一章。在内部监督方面,强调要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执法环节、内部管理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在外部监督方面,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制度,推行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等措施,加强网络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新修订的《工作规则》共8章43条,自2013年12月2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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