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某大学处长周某南受贿案
开庭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思鲁
电话: 手机:13802736027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邮编:510050
申请事项:开庭审理
申请理由:我是贵院正在审理的周某南涉嫌受贿一案被告人周某南的辩护人。周某南涉嫌受贿一案自今年三月份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移送贵院,进入审判阶段以来,贵院两次决定依法开庭审理,均因非贵院因素无法开庭。
广州监狱医院根据周某南的病况及正处“非典”时期的考虑作出“人提出去,不能回来”的处理,而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又不愿接收周某南回所(周某南的病况的确不合适回所)。这无疑对贵院依法开庭审理造成了影响。
经慎重考虑,我在此仍提出开庭审理申请。依法律规定,广州监狱医院及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的这种处理方法不能成为中止审理的理由,因此,我在此不申请中止审理。
据了解,周某南的身体状况的确很恶劣(周某南因身患高血压三期、冠心病、糖尿病二型等严重疾病,随时有生命危险)。这种情况下,贵院可否将本案庭审地点设在广州监狱医院?这种情况在广州法院庭审已有先例,如前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德涉嫌受贿一案也是在广州监狱医院开庭审理。另,周某南的病情可谓病入膏肓,为维护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权,本人特要求贵院庭审时派法医即席陪审。还有,本人近期会见周某南时,周某南明确表示对犯罪事实作全部供认。基于此,还恳请贵院能缩短庭审时间。
基于上述这种特殊情况,我特依法申请贵院尽快对本案开庭审理。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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