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安赵某鹏认罪事件启示录
正 文
当地时间11月22日,赵某鹏及币安的一名代表在美国西雅图联邦法院与联邦检察官达成认罪协议,赵某鹏承认犯有洗钱罪,同意支付5000万美元的罚款。同时,币安也承认有罪,并同意向政府支付43亿美元的罚款和赔偿金。根据协议,币安也将与一直对公司进行调查的美国司法部、财政部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达成和解。
美国相关部门对币安及赵某鹏的调查始于2018年,已历经四年时间。今年6月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式对币安及创始人赵某鹏提起13项指控,包括运营未经注册的交易所、经纪交易商和清算机构;在Binance.US平台上提供虚假的交易控制和监督声明;未经注册提供和出售证券等。在这些指控尚未确认成立的情况下,赵某鹏及币安承认犯有洗钱罪的新闻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事件无疑将对全球加密货币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杨天意律师认为,从这一事件可以窥见,域外、域内对于加密货币将形成新一轮的强监管趋势。
第一,域外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强化反洗钱、反欺诈的监管将成为长久态势,加密货币证券化监管或将成为趋势。
2022年底,知名加密货币交易平台FTX交易所突然爆雷,创始人萨姆·班克曼-弗里德被指控的欺诈、挪用公款等七项罪名全部成立。这一事件为美国对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的监管敲响了警钟,暴露了美国对于加密货币的监管无疑是存在巨大漏洞的。而今年的币安事件,又进一步暴露了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存在帮助非法资金洗钱以及非法经营未注册的证券业务等一系列违法或犯罪行为。可以预见的是,美国未来将依据现有法律强化对加密货币涉嫌欺诈、洗钱活动的监管,或将进行专门立法以修补现已存在的监管漏洞。
相比之下,香港在2017年便已经意识到加密货币繁荣的背后暗含着巨大的风险。港府一直将针对加密货币的反洗钱、反欺诈作为重要的监管政策,并在酝酿数年后,于今年6月正式推行发牌监管政策。因此,对加密货币证券化监管将是香港未来的监管趋势。
此外,新加坡、韩国以及欧盟国家近年来也一直在不断立法,逐渐加强对加密货币的监管。
纵观域外各国对加密货币的政策及立法,“反洗钱”无疑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在这一基础上,将加密货币纳入证券的监管范畴也是各国逐渐明确的监管思路。
第二,我国对加密货币的严监管将会持续,对于加密货币洗钱以及加密货币与外币的兑换将成为监管的重要领域。
我国对于加密货币一直奉行的是严监管的政策。ICO、加密货币交易所等业务在2017年“九二四公告”出台后便不再具有合法性。但我国并未从法律上否认加密货币的虚拟资产属性,对于公民个人持有或流通加密货币的行为,秉持的是不鼓励、不禁止的态度,同时对加密货币的洗钱行为一直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本次的币安事件,无疑将坚定我国对于打击加密货币洗钱活动的司法政策,并进一步强化对于加密货币与美元等他国法币兑换的监管。因此,“换汇型”加密货币洗钱将是未来监管的重点领域。
杨天意律师认为,本次币安及赵某鹏的认罪事件,可以给我们以下启示:
其一,交易所并非“足够大就足够安全”,“大型”交易所同样面临的“大型”的风险漏洞。
在加密货币这一高风险的领域,大型交易所可以在风险之中给人一种难得可贵的“安全感”。但从FTX事件到如今的币安事件,大型交易所“安全感”的消失似乎也是顷刻之间的事情。大型交易所在体量、规模足够大的同时,也蕴含着等量的法律风险。因此,无论是交易所的经营者,或是交易活动的参与者、投资者,建立合法的风控体系都是十分必要的。
其二,持有、交易加密货币的公民个人应当具备反洗钱的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
我国不禁止加密货币在民间的流动,但对于在我国境内持有、交易加密货币的公民个人而言,这些活动可能存在潜在的欺诈、洗钱风险,稍有不慎可能会被动成为他人洗钱的工具,或在无意中触犯刑法。例如,张三使用集资诈骗所得的款项兑换为USDT,再将USDT卖给李四,要求李四向其支付现金。这一过程中李四通过其持有的加密货币帮助张三实现了犯罪所得资金性质的转换,如果其明知李四的资金来源非法,则已经构成洗钱罪,即便不明知,也无意中成为了张三的洗钱工具。
因此,持有、交易加密货币的公民个人应当多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加密货币反洗钱的相关法律知识,在加密货币的交易过程中依法做好个人的风险防控。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