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起”之争:休妻论
王思鲁: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十八年前,在大陆的对岸台湾,青年李敖以一篇长文《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开启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中西文化大论战。在这篇至关重要的文章中,李敖把西方现代文化比作一个美人,“你若想占有她,她的优点和缺点就得一块儿占有”。
有很多人反对这个观点,无论是在当时的台湾,还是在现时的大陆。因为在回答西方文化的问题上,似乎有着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可惜,百年来,在这个标准答案的指导下,在现代化的道路上,原在我们前面的,离我们更远了;原在我们后面的,也纷纷跑到我们前面去了。
很多时候,笔者会感叹汉语言文字的博大精深,如同中听不中用的八字箴言。但是慢慢发现,言语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一种情怀,一种在现实中理想得苛刻的情怀。中国人在人治之后选择了西方传入的现代法治,是一段艰难的取舍挣扎。所以我们总希望法治的前提是建立在绝对的民主政治之上,而法治的最终目的是来实现这个社会的绝对公平与正义。总而言之一句话:选择了你,你必须十全十美、尽善尽美,有不得半点瑕疵。
用这种心态来看待中国法治中的诸多问题,比如重实体轻程序、轻视证据追求案件的绝对真实等等,也许难题会游刃而解。我们再来以此心态分析最近炒得火热的王立军的“双起论”及其支持者的言论。
“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 ”。暂且不去探讨公安机关的起诉主体资格,单就这段话的思维逻辑,的确看不出破绽,正如此类言论的力挺者所说:“王立军说得很清楚,对于歪曲事实真相攻击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才属于‘双起’的对象。没有歪曲事实真相的,就不在此列。你的报道如果没有歪曲事实真相,你怕什么?!”
不过这些华丽的话语,依旧没有脱离十全十美的“智慧”心态。一个东西有好有坏,好的我们拥护,坏的我们坚决打击或者改造。这个想法真的很美好,但是好与坏怎么个区分法?又该由谁来评判?更何况媒体记者在报道新闻时,面临着新闻时效性、相对真相与绝对真相的困境,正如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的一段讲话:“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你不能要求它每句话都说得对。只要(媒体监督)有事实依据,就要高度重视。无论是警方还是其他公权力机构,对待舆论监督都应该如此这般敞开胸怀,甚至宽容对待媒体报道可能存在的事实偏差。”这种胸怀不仅仅是一种宽容,更是一种明智。因为真相有时候根本就不存在,一如绝对的民主、绝对的公平与正义。
媒体会有怕的时候,会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简单而含混的思维带给整个媒体的寒蝉若惊;
作为法律人,我们也有怕的时候,害怕在媒体噤言之后,转型期的中国法治建设在转型之时会有多么地艰辛。
法治是舶来品,自由也是舶来品。面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舶来的东西,这个民族的人民有着太多的顾忌与防范。娶了一个美人进家门,第一天、第二天看到了她的贤惠,就赞美她是个大家闺秀;第三天、第四天慢慢发现了她的陋习,就开始怀疑她以前是不是一个青楼女子;第五天、第六天越看越像青楼女子,于是开始想法设法来休妻了。
从王立军的“双起论”,到孔庆东的“三防论”,再到以南方报系为主的“反击论”,到了今天,这场原本单纯的自由与法治的争论却已被演变为一场关乎资社之争的“阴谋论”。有人想要休妻了,可是看着美人,各位看官们于心有忍吗?
真的想给这段争斗一个完美的了结,但是在这样一场十全十美的美人幻想战中,却完全没有完美可言。于是我们苦恼了。这种苦恼或许来源于我们的过于智慧,或许来源于我们的过于敏感,再或许来源于我们的不够虔诚。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我们在现实中过于理想化,以至于对待自己过于苛刻,结果到头来自己苦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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