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感言 >> 内容

有罪思维是产生冤假错案的温床

办案律师/作者: 谢政敏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09-27

从已经纠正的冤假错案来看,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严重不清,证据严重不足,却顺利地经过侦查阶段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被法院做出了有罪判决,导致被告人身陷囹圄,被错误地追究刑事责任,酿成了冤假错案,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

发生上述悲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办案人员抱着有罪思维来办理案件,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想当然地认为当事人就是罪犯,大量采用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随意性很强、证明力极弱、容易伪造的证据来定案,导致案件证据体系极其薄弱,最终酿成了冤假错案。

按照正常的办案规律,办案机关应当以证据为导向,根据证据来确定办案方向,判断被告人是否涉嫌犯罪,并按照在案证明当事人有罪证据的充分程度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并做出有罪评价。

但是,在司法实务中,一些办案人员摈弃了无罪思维的理念,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当事人。他们不是凭借在案证据来判断当事人是否有罪,而是凭借个人感觉和个人好恶来办案。在他们眼里,只要看着当事人像罪犯,就想当然地把当事人带到了办案机关,就想当然地认为当事人是一定是有罪的,否则为什么不找其他人呢?

在这种思维方式的引导下,办案人员千方百计收集当事人的有罪证据,忽视了对当事人无罪证据的收集,个别的办案人员甚至隐藏当事人无罪的证据。对于当事人无罪的辩解不但不重视,往往认为当事人不老实,是在推脱罪责,甚至采用刑讯逼供、骗供诱供指名问供等非法方式逼取口供来完成所谓的破案任务。在证明当事人有罪证据严重不足,甚至出现了无罪证据的情况下,办案机关依然固执地认为当事人就是有罪的,依然想方设法做出有罪判决,结果酿成了冤假错案。

办案人员这种不顾事实与证据,靠个人感觉和个人好恶来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有罪思维是非常有害的,因为他们认准了当事人是有罪的,就只会注重有罪证据的搜集,忽视或者放弃无罪证据的收集,甚至于掩盖隐藏当事人无罪的证据,往往导致无罪的当事人被错误地被抓被判,酿成了冤假错案,给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了极为深重的灾难,严重破坏了司法公信力,应当引起司法机关和办案人员的高度警惕。

阅读量:139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谢政敏
谢政敏诈骗、暴力、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610802318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虚拟货币传销案改非信罪,一审辩护意见
X某非法买卖外汇取保候审申请书
Y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刘某被控贪污罪一案辩护词
刑事案件中,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远洋捕捞”“逐利执法”现象?
关于胡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二审辩护词
挂靠第十讲:将挂靠与代理进行对比,可以深入了解何为挂靠
关于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之辩护词
同样是无证制售水果味电子烟,犯罪金额更大反而量刑更轻!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