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当事人家属求助,某案件,一审法院做出了极重的判决,家属找法官询问缘由,法官直言不讳地说,谁让你们找律师做无罪辩护的?如果律师不做无罪辩护,还能大幅度的轻判,是律师害了你们。
本律师闻之愕然。
必须说明,辩护律师是超脱于当事人独立辩护的,辩护律师依法提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应当依法判决无罪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是辩护律师的合法权利,不受被告人的立场观点的影响。即使被告人认罪认罚也不影响律师的无罪辩护。即使辩护律师辩护失当,由辩护律师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能由此殃及株连被告人。
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处以何种刑罚是由法院依据刑法根据其涉案行为来依法判决的,如果被告人的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就应当依法做出无罪判决;如果被告人构成犯罪,具备法定或者酌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的,法院就应当依法对其做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判决;同理,只有其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其从重处罚。除此之外法院无权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对当事人从重判决,因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便对当事人予以重判更是毫无道理的。
律师做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是律师的合法权利,不受被告人的立场观点的干涉,即使当事人认罪认罚,辩护律师也可以做无罪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是辩护律师的行为,与被告人无关,现行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款规定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就要对当事人从重处罚。那种因为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对被告人重判的做法是严重违法的。
在司法实务中,类似现象并不罕见,尤其是在一些定性存在争议的案件中,因为种种原因,法院不敢判无罪,律师如果做出无罪辩护,提出案件存在的硬伤,有可能导致法官难以下判。为了顺利做出有罪判决,个别办案人员便千方百计排斥家属聘请的律师进场,甚至以重判相要挟要求律师不得做出有罪判决。当律师做出无罪辩护的时候,法院便归罪于当事人,以重判来报复律师的无罪辩护。个别法官还把脏水泼到律师身上,称重判是律师做无罪辩护引起的,有意在当事人、家属和律师之间制造矛盾和摩擦。
个别法院及办案人员的上述做法是严重违法的。对被告人做出何种判决,处以何种刑罚是应由其行为来决定的,法院应当严格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其涉案行为来进行,不能也不应当考虑其他案外因素,不考虑具体案情,仅仅因为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便对当事人予以重判不但严重违法,也严重侵犯了辩护律师的合法的辩护权利,同时也恰好说明原审判决是严重错误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严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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