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法律信息
【出处】本网首发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李庄律师可能有诸多不是,但面对强权,他是鸡蛋。
说李庄律师伪证,似乎对被告宣读证据,是为了充分行使质证权,怎可以成为入罪理由?
李庄律师会见时,有警察在场,怎不当场制止?似有设陷阱之嫌。
如通过监控及管教的思想工作落实证据,似证据来源不合法。
如果李庄律师收钱是为了捞人,那么他还是给权贵打工。
如果说李庄律师是骗钱,似乎他也做了事,且骗钱总比强(权)抢好些。
如果李庄说重庆人傻,那是蠢话,我不赞同。
如果警方所言属实,李庄律师的一些行为,我并不认可。
但如此迅猛地公检一家,逮捕李庄,并操控媒体作严重倾斜报道,似乎罪大于李!
“黑老大”及其家属如此史无前例地控告律师,似乎有权力的影子。
就事件本身而言,强(权)方似有诸多不妥。即便如此,一对一,仍然是鸡蛋碰石头。
绝不会如此简单,未来几天会有人做以下几件事:
人肉搜索,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这康达律师事务所能做到。
借题发挥,更大的钱权打击强权。这康达律师事务所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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