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金、黄某云等妨害公务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主办:王思鲁 律师
案件背景
事由:经慎密调查,我们惊讶地发现,轰动福建、引起众多媒体及官方高层关注的郑某山等六名农民被控"暴力抗法"、"妨害公务"案实质为典型的暴力执法、违法行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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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04年3月中旬,发生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的郑某山等六名农民的所谓"暴力抗法"、"妨害公务"案因地方政府及媒体介入的影响,引起全国上下各方的广泛关注。伊始,地方政府及媒体将此案定性为"暴力抗法"、"妨害公务",涉案人觉得十分冤枉,决定找律师打官司,奇怪的是,在福建省找了很多律师,居然无人敢接。在绝望中,当事人只好到北京、广州等外地城市找,经反复比较及慎重考虑,聘请到成功代理过不少大案要案的广州律师王思鲁提供法律帮助。王律师介入此案后,组成律师团前往福建作了二次(近一个月)的调查及交涉,并经认真研究及征询北京等地权威人士意见,得出结论:郑某山等六名农民不是什么"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相反,泉州市公路局是在强调建立"法治政府",倡导依法行政的环境中,顶风作案,滥用职权,暴力执法,属典型的违法行政!泉州市公路局违法行政的核心是在明显没有扣车权的情况下乱扣车、暴力扣车(据了解,乱扣车已成当地普遍现象)!
当事人在确知自己冤枉的情况下,为寻找说法,坚定地走上了上访之路。在向福建省省委反映冤情时,因适逢福建省上上下下皆正在学习《行政许可法》,得到省主要领导的重视,将律师所写的第一份"法律意见书"(见附件)批转地方,督促地方慎重、公正处理此案。但由于此案涉及地方政府形象及地方官员集团的私人利益,四名被逮捕"归案"的农民至今仍拘押在福建省惠安县看守所(另,二名农民"网上追逃" ),司法程序上处在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此案极具政治性、时代性及新闻性,堪称"中国依法行政万里行"的典型案例。详况请见后附的"关于郑某山等妨害公务案的请求监督函"及点击金牙大状广州律师网(http://www.jylawyer.com/)查"轰动福建省的泉州黄某妨害公务案"(主要是有关媒体报道及法律意见书),也可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郑某山"等)。如需更详尽的资料,请直接与王思鲁律师或当事人联系。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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