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大状律师网(本网)负责人王思鲁办理案件
涉及隐私,采用化名
众多媒体关注的祝权开涉嫌合同诈骗案之
律师《会见笔录》(第11次)节选
时间:
地点:增城市看守所
询问人:王思鲁律师 被询问人:祝权开
记录人:卢愿光律师
会见次数:第11次
问:你收到《起诉书》了 ?与以前的有什么区别?
答:昨天收到了,有一点区别﹍
问:这是民事部分的《代理词》、《申请对周某某笔迹鉴定书》。
答:好的,我先看看,回到仓内再详细看。
问:那天你在庭上回答错了两个问题。
答:什么问题?
问:“新塘国威”这个问题,工人有没有串通骗货?这个问题。
答:是的,当时没悟起这两个问题。刑事部分大概什么时候开庭。
问:可能今个月底《民事代理词》你吃透了,对刑事开庭充满信心啦。
答:好的。
问:检察院没有查到什么新证据。
答:这就最好。
问:紧紧记住今天我们同你讲的思路。
答:好的,我一定会消化这两份东西及以往《辩护词》
问:如果法院在评估方面找你核对什么?你一定拒绝。
答:好的。
问:第一、你没有收到货。第二、你也不认识什么配件。第三、如果法院说这是不是部件样品,你一概不知就行了,因为你的确没有见到周某某交来的货。
答:这很重要,你们对我说了,肯定顶它没商量。
问:今天就到此,下次过来同你详细沟通刑事部分。
答: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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