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媒体关注的祝权开涉嫌合同诈骗案之
关于(2004)增法民二初字第1756号案的中止审理申请书
致:增城市人民法院
我们受祝权开委托和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指派,在增城市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2004)增法民二初字第1756号案件中担任祝权开的代理人,现依法申请中止审理,理由如下:
一、祝权开曾就同一事由被本案原告周炳坤等刑事控告,进而于2004年9月被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为将祝权开推向贵院的刑事审判台,
二、从原告提供证据看,无法证实“周炳坤”就是周炳坤以及周炳坤其人与祝权开之间有货物买卖关系。
三、基于祝权开被羁押以及一些具体经办人无法找到的现实,如对此案进行民事审理,无法认定祝权开到底有没有欠下周炳坤货款以及具体欠多少。
周炳坤提供的一些送货单只能证明祝权开可能欠别人的货款,但具体欠多少,还需经过祝权开、具体收货人以及具体送货人在场核对后,方能确定。
这些送货单不是祝权开和客户直接经办,而是双方的工人具体经手,没有双方具体、直接经办人核实。
这些送货单内容也不确定。
因没有实物也无法通过评估确定数额。
关于祝权开涉嫌合同诈骗一案详情可向贵院刑事审判庭了解。
以上意见敬请贵院慎重考虑。
此致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王思鲁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电话:88335027;手机:13802736027
附:增城市人民检察院《退查告知书》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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