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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某大学处长周某南受贿案─关于周某南最新情况的反映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3-05-04
 

原某大学处长周某南受贿案

关于周某南最新情况的反映

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我作为贵院审理的周某南涉嫌受贿一案中被告人周某南的辩护人,在此,基于对当事人的负责,依法将周某南的最新情况向贵院反映,供参考。

一、2003628,我已再次到广州监狱医院会见了周某南,详细了解了案情及周某南的身体情况,并确认“非典”禁令已解除,亦即是只要有合法手续,可正常出入广监医院。

二、经了解,广监医院前出具的关于周某南病情诊断证明与目前周某南的病情有出入:

周某南身患多种严重疾病,主要是高血压、冠心病和糖尿病。前诊断证明显示,周某南属高血压二期,但实际上,周某南已属典型的高血压三期,并已引发严重冠心病及糖尿病等并发症。主要理由有:周某南患有高血压十几年,根据广州华侨医院的诊断及原始记录,早在200051已发作眼底出血(眼底出血为高血压三期症状)及血压已时有180以上(180以上为高血压三期症状);最近,血压已发展到经常在180以上,甚至在200以上;单在广监医院期间,周某南的高血压已达6次在190以上;周某南的冠心病亦相当严重,单冠心病一项,已随时有生命危险,到了必须到权威医院做心脏支架手术的时候(省内只有省人民医院可做),但由于周某南身患严重糖尿病、严重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做这种手术,有生命危险。并且,即使手术成功,周某南亦会丧失生活自理及劳动能力(需每天吃药和每周到手术医院检查一次)。

三、据了解,要对病人的血压情况作出准备鉴定,必须提前通知病人停药三天以上,才能具备鉴定条件(贵院可向有关法医专家了解)。

据了解,在“非典”期间,虽然广监进行了“大清仓”,但因周某南身体状况极差及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考虑到周身体状况拒绝接收周回所,周仍留在广监医院,成为留院治疗的九人之一,并且,其身体状况极差已成广监医院众所周知的事实。

本辩护人经过对周某南身体状况的详细了解和调查,坚信周的身体状况极差如上所述,只急需法律程序的检验和鉴定。

贵院一贯以严格执法、秉良办案而闻名于世。我深信贵院会慎重考虑辩护人意见。

多谢!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鲁

                           2003年7月4

 

附: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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