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民:广强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传销犯罪案件首席辩护律师
业 务 领 域
专注于经济犯罪案件有效辩护,擅长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非法集资案件,外汇期货非法经营、诈骗案件,税务案件、走私案件等经济犯罪案件的精准化辩护。
办 案 理 念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美国法学家 霍姆斯
“仅择办有一定理据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常年作战一线,一旦决定受理案件,摆在面前的唯一追求是:赢!穷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赢!” ——李泽民
公、检、法各部门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各司其职,律师以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却能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拥有好的律师,才可能拥有好的司法系统。司法系统的运行遵循常规的方式,在刑事危机出现的时候,想要取得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结果,你需要专业、敬业,且在打破常规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
李泽民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1年正式执业,在超过20年的执业生涯中,致力于刑事辩护专业化发展,目前专注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
李泽民律师对刑事辩护的指导原则是:从事实、证据、法律角度向有关部门提供对委托人最有利的材料和意见;制定和实施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法律方案;影响、说服相关部门作出最有利于委托人的裁决。
李泽民律师的办案风格:当刑事案件发生时,当事人及家属在选择辩护律师;同时,辩护律师也在选择案件。李泽民律师根据多年多次办理某类案件或某一罪名案件的办案经验只选择办理具有无罪基因或有理由能为当事人开释的案件。
李泽民律师虽然拥有一支实力强悍的刑事辩护团队,但每年亲自办理案件的数量却越来越少,我们把以前办理十个案件的时间、精力、人力用来办理一个案件,就是要把律师的专业、经验和智慧化为理想的案件结果。
对于处理疑难案件,多年以来我们已经总结出了一整套十分完善并在实践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团队成员通过协作将案件的每个事实、证据分解成一个个小的元素和细节,然后通过分析、论证之后,跳出公安、检察院的入罪逻辑,重新梳理出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事实和证据体系,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的辩护策略。
辩护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的创造性思维,便是律师的价值所在。
团 队 建 设
中国第一个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的律师事务所业务分支机构——广强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本中心自成立以来由李泽民律师任中心主任暨首席律师。中心秉承强强联合,强者恒强的理念邀请数名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享有盛誉的专业刑辩律师加盟,已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数百起,法学理论及实务著作近千篇。
由李泽民律师领衔的经济犯罪辩护团队是国内最早从事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化辩护研究的团队之一。
团队专注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非法集资案件,外汇期货非法经营、诈骗案件,税务案件、走私案件等经济犯罪案件的有效辩护,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总结,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办案风格,数十起案件取得了无罪释放,取保候审,从轻、减轻处罚或判处缓刑等辩护效果。
李泽民律师办理的部分案件
1、湖南省S某等“虚拟货币发币、交易平台”涉嫌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2、四川省Z某某等“虚拟货币拆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3、广东省Z某某等“商品交易、虚拟货币发行、投资理财”综合平台涉嫌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4、福建省S某某等人“虚拟货币交易、投资理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5、广东省L某某等“支付项目”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6、浙江省C某等人“网上商城,积分兑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7、广东省X某某等“积分折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8、四川省L某等“化妆品电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9、黑龙江省T某等“消费返利”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10、安徽省X某等人“养老项目”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11、深圳市某上市公司高管Y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12、北京市某保险公司管理人员Z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
13、四川省某评标委员会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C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
14、四川省某能源企业法定代表人C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部 分 研 究 成 果
1.《当事人被“拘留”后的三道防线》
2.《“不起诉”对当事人意味着什么》
3.《律师为无罪辩护做了什么》
4.《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几个问题》
5.《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6.《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正犯、共犯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7.《如何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各层级涉案人员争取办理取保候审》
8.《传销案件办理的思路、经验、技巧》
9.《传销案件实务疑难问题解析》
10.《从无罪及不起诉经典案例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辩护思路》
1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效辩护之网络传销犯罪辩护》
12.《对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咨询》
13.《步入刑事“雷区”的高危人群必备的刑事诉讼常识》
1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何才能有效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1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检察院不起诉的六种情形与要旨解读》
16.《简谈单位非法集资案件中单位职员“介绍入职”行为的影响与判断》
17.《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涉嫌诈骗罪案的辩护要点归纳》
18.《从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可能触犯哪些罪名?》
......
最 新 文 章
1. 《刑案自我辩护》系列文
2. 《刑事案件办理全攻略》系列文
3.《传销犯罪中,单位也可以成立自首!》
4.《被忽略的“单位犯罪”,谈组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轻辩护!》
5.《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虚拟货币涉嫌传销,如何进行无罪辩护?》
6.《“购物返利”是否涉嫌传销?》
7.《矿机租赁/销售挖币返利,不能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8.《矿机租赁/销售挖币返利若涉嫌犯罪,是传销还是非吸?》
9.《矿机租赁/销售挖币返利,是否有无罪辩护空间?》
10.《矿机租赁/销售挖币返利,会不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
11.《矿机租赁/销售挖币返利,为何会构成传销犯罪?》
12.《USDT承兑商“搬砖”涉嫌帮信罪的无罪辩护要点》
13.《从事期货业务涉嫌非法经营,计算经营数额需要哪些证据?》
14.《提供银行卡被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哪些情形会不起诉?》
15.《从事期货业务涉嫌非法经营,如何计算经营数额?》
16.《没有“骗取财物”的传销,还是传销犯罪吗?》
17.《能否为外盘期货的代理商争取从犯情节?》
……
【咨询须知】
咨询是收费的!
咨询及欲委托我们刑事律师办理案件者必须相信法律及律师的专业能力、智慧和责任心;
我们的律师费较高,但并不以输赢论英雄,也不包括什么关系费用,只是精准刑事法律服务的对价。
——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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